【导语】: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聘用制教师。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是指具备教师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待遇和在编教师相当的专任教师。各岗位要求、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2025年1月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外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本科毕业生;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专业)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
5.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竞赛获奖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5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4年1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计划”。
7.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周四)上午9:00—11:30。
报名人员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并当场发放准考证。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向区教育局反映。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二)报名地点:耕文路1108号浙江师范大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萧山校区)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应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2),确保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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