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公积金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期满后,经济效益仍未好转,能否继续申请?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期满后,经济效益仍未好转,能否继续申请?
可以。单位经济效益仍未好转、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应于期满前一个月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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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位经济效益仍未好转、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应于期满前一个月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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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无房租赁提取的缴存人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标准上浮25%确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缴存人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即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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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2025-07-04 18:49
2025-07-01 10:37 来源:杭州市民卡
2025-07-01 10:12 来源:杭州市民卡
2025-06-26 16:16 来源:杭州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2025-06-26 10:46 来源:杭州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2025-06-23 14:46 来源:浙工之家
2025-06-23 14:52 来源:浙工之家
2025-06-23 14:38 来源:浙工之家
2025-06-23 14:45 来源:浙工之家
2025-06-23 11:29 来源: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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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位经济效益仍未好转、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应于期满前一个月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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