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购买二手住房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费用需要多少?办理方式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跟随杭州本地宝一起来看看。
申请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杭州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五)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政策;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六)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八)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九)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所需材料:
必要:二手房房屋转让合同;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委托书;收入证明;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薄;首付款凭证;购买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缴存和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非必要:婚姻证明;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资金监督支付协议;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二手房交易委托代理合同;拆迁安置贷款提供差价结算单;单身具结书;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房屋评估单;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协议;高层次人才证明;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房屋座落不一致时的同一地点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受理
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贷款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核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并送达同意贷款短信;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送达
送达同意贷款短信
流程图: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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