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积分入户是如何排名的?杭州积分落户按照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按在杭州市拥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名
杭州积分入户是如何排名的?
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后,评分指标内容和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积分不作调整。
根据审核计分结果,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同分值的按杭州我市拥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名,分别于每年的11月份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等途径公示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当年落户指标分值)。
注:
1、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书面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查证核实,15个工作日内根据核查情况,答复当事人并重新更正排名,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最终下发的入户名单制发《户口准迁证》,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获准入户的申请人到拟落户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准迁证》有效期40天,逾期不领取或领取后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入户资格,需重新参加轮候。
3、经审核获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其老年 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有关投靠和随迁政策办理。
4、申请当年符合基本落户条件,积分排名尚未进入入户名单的,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可申请继续轮候,其核定的分值可以延续参加下一年度的申请,积分情况发生变化的,按申请时补充提交的材料重新核定分值。连续2年未申请继续轮候的,视作主动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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