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公租房房源调整的基本流程有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调房、配租六个步骤,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暂无可选房源的,应进行轮候,轮后期为一年。
可申请房源调整的几种情况:
1、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口增加,按配租原则可调整配租房房源户型的;
2、因家庭成员死亡、离异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口减少,可调整配租房房源户型的;
3、因租金承受能力原因,保障家庭可申请将房源从较高土地登记调至较低土地等级;
4、因家庭照顾需要,可共同申请调整至其中一套房源所在区域的房源,或较高等级土地房源调整至较低土地等级房源;
5、家庭成员为两人(夫妻除外),其中一方满10周岁的,可申请调至就近成套两居室房源;
6、保障家庭夫妻双方的父母、成年子女在配租后因工作、收入等条件变化符合届时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准入条件的,可计入申请家庭成员数申请调整至就近符合届时家庭人口数配租原则的房源;
7、因家庭照顾需要,保障家庭夫妻双方父母有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该家庭可申请调整至父母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所在地附近的房源:年龄60周岁(含)以上;属于一至二级肢体或视力残疾的残疾人;属于一至二级精神、智力残疾的残疾人,行为不能自控的;属于一类重大疾病患者;
8、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必要调整配租房源户型的。
9、父母与子女各承租一套不同区域房源的保障家庭,因家庭照顾需要,可共同申请调整至其中一套房源所在区域的一套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或承租较高土地等级房源的一方申请调整至承租较低土地等级房源一方所在区域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当双方承租房源的土地等级相同时,可申请调整至其中一方房源所在区域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或承租较低土地等级房源的一方申请调整至承租较高土地等级房源一方区域附近与原承租房源土地等级一致的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因该种情形申请房源调整的,原则上仅限调整一次。
10、已选定二居室房源的申请人因工作、生活需要,可申请调整至与已选定的二居室房源同土地等级及以下的一居室房源或比原二居室房源高一个土地等级的一居室房源。
11、家庭成员中有一类重大疾病患者,需就近就医的,可申请至就医医院附近的同户型或更小户型房源。
房源调整的基本流程:
1、申请
提交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
2、受理
对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单。
3、审核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申请材料及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4、公示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相关情况将会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5、调房
按照调房的相关规定,视房源情况,调整房源。
6、配租
申请家庭应在入住新房前办妥原房腾退手续,租金自新的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变更,租赁期限仍按原租赁合同确定。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暂无可选房源的,应进行轮候,轮后期为一年。轮候期满,根据届时申请条件对轮候家庭资格再次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源调整申请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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