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提交后,市公安局将在集中受理结束后的25个工作日内统一公示申请人信息和核定分值,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提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异议。
申请时间:
2021年下半年的积分落户申请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因新旧政策过渡,今年积分落户申请受理期适当调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积分落户申请时,需提交100分以上的有效积分凭证(附图例,需在10月31日前递交积分申请)。
办理方法:
线上申请——为方便大家申报,杭州市公安局在警察叔叔app上开通了积分落户“线上申请”。在线教程请看》》2021年杭州下半年积分落户线上申请教程
线下申请——可以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线下窗口进行办理,详细地址请看下方链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落户地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 及同意落户意见书;申请落户亲友家庭户的,提供亲友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亲友同意落户意见书;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3.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的,应当提交父母双方书面申请、结婚证、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其中,男方携带非婚生子女的,还需出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 ;父母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4.随迁配偶的, 需提供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和配偶的居住证
温馨提醒:在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时请确保您的《浙江省居住证》处于有效状态,且已经获得100分以上有效积分核定结果。需要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需符合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在本人申请时一并提出。
办理时限:
申请提交后,市公安局将在集中受理结束后的25个工作日内统一公示申请人信息和核定分值,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提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异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经市政府确定落户指标后,市公安局会公布符合落户分数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落户人员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积分落户办理时限为公布之日起60天内,逾期视作放弃当年积分落户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内回复【居住证积分】获取居住证积分申请入口、申请教程、申请材料、积分分值表、分数线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