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临平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面向两大类人群,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临平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面向的两大类人群:1.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来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后一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2.按规定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6个月发放第一笔补贴(50%)、12个月发放第二笔补贴(50%)。
用人单位需满足:
1.我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税收收入缴入我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3.政府管理部门发证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其他社会组织。
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以前)5万元、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及以后)10万元。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关于部分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延迟发放的特殊性,允许申请人提供该校出具的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作为替代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系统自动获取)
业务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平台或者杭州人才码进行申报。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来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5年内的国内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人才。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9年6月3日(含)起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申领时须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一年及以上;
2.申请人符合申领条件正常连续参保时间段的起始月份须在毕业5年以内。(国内高校毕业生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定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
用人单位需满足:
1.税收收入缴入我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2.政府管理部门发证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其他社会组织。
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关于部分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延迟发放的特殊性,允许申请人提供该校出具的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作为替代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系统自动获取)
业务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时申请人须仍在我区用人单位就职。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杭州范围内只能享受一次生活补贴,不得重复申报。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新引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在职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人员,不纳入享受生活补贴范畴。
3.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在临平区缴纳;并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4.申领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时,在2019年6月2日(含)之前在我区存在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退、补缴等情况的,不纳入申请对象范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临平补贴】即可获取临平应届生、往届生生活补贴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条件、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