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杭发改社会〔2021〕177号)、《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杭教基〔2019〕5号)》的规定,我市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启动积分入学的受理工作。
申请对象:持有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适用范围:积分入学仅适用于2023年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且要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范围为杭州市市区
申请时间: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
计分规则: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3年2月1日前取得,其中,捐赠、荣誉奖项、纳税指标、志愿者服务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8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期间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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