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临平区创新创业,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对临平区的归属感,临平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②持有临平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③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临平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④尚未退休。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退休后原则上不能享受租房补贴(以退休停缴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⑤租赁补贴可用于租赁住宅性质的市场住房,且须提前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临平补贴】即可获取临平应届生、往届生生活补贴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条件、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