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下半年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病退鉴定)工作将于2021年9月1日-30日期间(工作日)进行申报受理。
2021年下半年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病退鉴定)工作将于2021年9月1日-30日期间(工作日)进行申报受理。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才能提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或单位缴费满15年;
2.非工伤职工。
申请材料
鉴定材料:
1.《杭州市临平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表》一份(由本人签字捺印,单位参保在职职工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一份(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查询打印);
3.一寸免冠近照一张(黏贴在申请表上);
4.身份证原件一份(供核对,现场返还);
5.相关病历资料原件一份(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诊断证明、肿瘤病人需提供病理报告单等,所有病历资料尽可能加盖医院诊断证明或医疗证明专用章,尽可能提供充分避免因缺资料影响医学鉴定,原件核对后退回)。
退休材料:
为响应最多跑一次原则,申请人可在递交鉴定材料的同时,递交办理退休的材料。一并递交材料的,如经鉴定后符合因病提前退休(职)条件的,退休相关手续办结后我局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办理结果(温馨提示:不是告知鉴定结果是否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经鉴定不符合病退条件的,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1.《职工因病提前退休(职)审批表》(需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
2.《职工因病提前退休(职)审批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不便自行至窗口申请的需填写);
3.《新增退休人员申请表》;
4.《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表》;
5.申请人身份证,市民卡,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温馨提示:医保不符合退休条件且符合按月延缴条件的人员,请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的次月8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就近到区内各医疗保险经办点办理医保延缴。
如当前在单位参保的,请在表格中单位意见、退休单位等栏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可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1的A3、A4版择一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