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首次申请须在毕业5年内;再次申请的租赁时间段须与上一次连续,中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补贴申请材料:
(1)《西湖区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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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为在杭高校在校生的需提供在校生证明和在校孵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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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办公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由大学生创业园统一开具证明);
(6)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并注明具体租赁期限,需租赁期内开具,租赁期后补开不予受理;原件备查,审核完毕归还 )。
(7)申请前十二个月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记录;
上述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取得的,可不用申请人提供,并请依序活页整理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创业场地】可获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指南,查看补贴标准、申请对象、场地名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