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建德市出台了《关于落实建德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供购房消费补贴。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至2025年2月28日止。
2024杭州建德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购房消费补贴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补贴对象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在建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企业、社团、个人(以下简称:购房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
补贴条件
购房人在建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消费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每套3万购房消费补贴。
补贴额度
本次消费补贴总额为人民币600万元,额度用完即止(按网签时间先后为准),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申请材料
(一)申报表原件(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购房全款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产权人名下杭州市民卡片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时限
(一)本办法规定期限内,购房人可在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网签并备案成功后,填写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提出申请,用于锁定申请人和补贴额度,确定拟补贴名单;开发企业应做好本公司拟补贴名单统计工作并定期向住建局报备;
(二)补贴名单上的申请人在缴纳契税、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应及时将本办法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审批中心一楼不动产综合业务(网签)窗口,完成购房消费补贴正式申请。申请材料由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每季度第一个月通过住建局官网公示上季度审核结果,公示期为七天;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共同行文,并由市住建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放补贴,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购房人应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为期房的,以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登记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的条件;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为现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项目首次登记)的,以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