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钱塘区住建局对开发建设单位初审汇总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公示后,开发建设单位在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杭州钱塘沁香公寓共有产权房申请、审核、摇号、选房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人才购房家庭如实填写《钱塘区沁香公寓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详见上方二维码,请自行打印),经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授权审核部门利用共享数据进行核查。
(二)企业初核
开发建设单位对人才购房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核对相关信息,核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等。
(三)资格复核
钱塘区住建局对开发建设单位初审汇总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公示后,开发建设单位在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四)面向钱塘区内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F类人才和钱塘区区级人才公证摇号(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
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按照人才类别先市级后区级依次确定顺序号,其中,市级BCDEF类人才分类别进行摇号,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区级人才不区分人才类别进行摇号,确定顺序号。
(五)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类人才按照顺序号公证选房,DEF类人才按照顺序号对剩余房源(160㎡及以上房源除外)公证选房。
(六)钱塘区区级人才按照顺序号公证选房(100㎡以上房源除外)。
(七)合同签订
人才购房家庭选定房源后,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购房款,与代持机构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视作选房后放弃购房。签订合同前,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向钱塘区住建局如实申报,经系统核查该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不得再签订买卖合同。
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腾退原承租的房源;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自签订买卖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上述补贴。
详细内容请看>>杭州钱塘沁香公寓共有产权房二期配售公告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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