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杭州职工退休后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在网上或者线下进行公积金提取,具体材料及流程详见正文。
一、政策规定
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符合离休、退休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
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免提供纸质材料。
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委托代办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三、办理方式
1、手机下载或登录浙里办APP,首页底部选择“办事服务→个人办事→部门导航→市公积金中心”;
2、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中找到“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
3、进行人脸验证,登录成功后按页面提示选择“委托办理情况”;
4、在线填表页面确认个人信息,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填写“公积金提取信息”,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上传材料,确认信息后即可办理离、退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