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儿童保健人员要指导养育人充分认识健康养育照护的重要意义,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
(一)生长发育监测。
1.目的和意义。
婴幼儿健康不仅表现为没有疾病或虚弱,还体现在身体、心理和社会功能的完好状态以及潜能的充分发展。监测婴幼儿体格生长、心理行为发育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是保障和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
指导养育人了解婴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积极参加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开展生长发育家庭监测,并及时发现问题,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尽早干预,从而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2.指导要点。
(1)定期健康检查。
养育人应定期带婴幼儿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1岁以内婴儿应当在出院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和12月龄,1~3岁幼儿在18月龄、24月龄、30月龄和36月龄时监测其健康状况,及早发现消瘦、超重、肥胖、发育迟缓、贫血、维生素D缺乏佝偻病、眼病、听力障碍及龋病等健康问题,查找病因,及时干预。
(2)体格生长监测。
指导养育人使用0~3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附件1)进行家庭自我监测。若儿童体重、身长(身高)等体格生长水平低于第3百分位或高于第97百分位,或者出现生长速度平缓或下降或突增,应及时就诊。
(3)心理行为发育监测。
婴幼儿心理行为发育涉及感知、认知、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社会适应与交往等多方面。指导养育人及时了解0~3岁婴幼儿的心理行为发育里程碑;在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检查时,积极配合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附件2)等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检查,及时发现发育偏异的可能和风险,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早期干预。
(4)眼病的防控与家庭照护。
指导养育人提高对视力不良和近视的防控意识,引导家庭定期主动接受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完成各年龄阶段的眼病筛查、视力和“远视储备量”的监测,以早期发现和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视网膜母细胞瘤等致盲性眼病,预防近视的发生。
日常养育照护中应保证婴幼儿充足睡眠、均衡膳食和户外活动时间,减少持续近距离用眼时间,保持婴幼儿眼部清洁卫生。2岁以内不建议观看或使用电子屏幕,2岁以上观看或使用电子屏幕时间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每次使用时间不超过20分钟。如婴幼儿出现以下症状应及时就诊:不能追视、对外界反应差;看东西时凑近、眯眼、皱眉、斜眼、歪头;瞳孔区发白、畏光、流泪、眼部发红或有脓性分泌物等。
(5)听力障碍的预防与家庭照护。
指导家庭积极主动接受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服务,注意观察儿童对声音的反应和语言发育的情况。日常养育中,应远离强声或持续噪声环境,避免儿童去有强工业噪声、娱乐性噪声的场所;避免儿童使用耳机;洗澡或游泳时防止呛水和耳部进水;不要自行清洁外耳道,避免损伤;避免头部、耳部外伤和外耳道异物;儿童罹患腮腺炎或脑膜炎后,应注意观察其听力变化。
如发现儿童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就诊,接受进一步评估:耳部及耳周皮肤异常;外耳道有分泌物或异常气味;有拍打或抓挠耳部的动作;有耳痒、耳痛、耳胀等症状;对声音反应迟钝,或有语言发育迟缓的表现;头常常往一侧歪,或对呼唤无回应。
(6)龋病的防控与家庭照护。
婴幼儿萌出第一颗乳牙时就应开始清洁牙齿。养育人可根据月龄选用纱布、指套牙刷、儿童常规牙刷早晚为婴幼儿清洁牙齿。建议使用儿童含氟牙膏,牙膏使用量为米粒大小。每次进食后喂白开水或清洁口腔。尽量避免餐间摄入含糖饮食,饮水以白水为主。养育人不应将食物嚼碎后再喂给婴幼儿、不应与婴幼儿共用餐具,婴幼儿喂养器具应经常清洗消毒。
第一颗乳牙萌出到12月龄之间,进行第一次口腔检查和患龋风险评估,之后每3~6个月定期检查。对患龋中、低风险的婴幼儿,每年使用含氟涂料2次;对高风险的婴幼儿,每年使用4次。乳磨牙深窝沟可行窝沟封闭。一旦发现牙齿有颜色、质地及形态的改变建议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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