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的,应当提交父母双方书面申请、父母结婚证、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所需资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的,应当提交父母双方书面申请、父母结婚证、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根据落户情形准备好相关资料:1、迁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身份证);
2、官网下载好《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
3、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落户地材料:
对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及同意落户意见书。
对申请落户城镇亲友家庭户口的,需提供亲友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亲友同意落户意见书,但家庭户挂靠一户不可以超过5人。
对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对落户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落户申请人的档案必须由人才市场保管,人才市场才会提供同意落户意见书。
根据积分落户申请人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情况,落户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种是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在杭州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含公租房、单位自建房、廉租房)的,落户在自有住房内;
一种是在杭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居住在租住的私有住房的,根据个人情况可以选择挂靠城镇亲友家庭户、挂靠单位集体户或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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