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取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网络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杭州首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国械注准:20223400361)。该产品由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乳胶法)。
序号 | 受理号 | 注册证编号 | 批准日期 | 产品名称 | 申请人 |
1 | CSZ2200074 | 国械注准20223400361 | 2022-03-16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乳胶法) | 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
疫情防控期间,哪些单位可以零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根据《通知》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仅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资格的企业不能零售或批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鼓励零售药店等依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的开办要求申领含有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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