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因系统维护升级及年度财政结算需要,萧山区高校毕业生二次生活补贴申报入口暂时关闭,具体开放时间以系统公告为准,预计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份
另外,2022年12月-2023年2月这三个月不计入申报有效期
补贴标准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工作,对领取首次生活补贴成功后继续在我区工作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硕士研究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双一流”大学、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及与我区签订人才协议的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其他本科毕业生再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区领取第一次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成功后,继续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的,即可申请应届生第二次生活补贴
申请人申请第二次生活补贴时需仍在萧工作,并在缴满36个月社保之后的6个月内必须提出申报,逾期或已离开我区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条件
申请本人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 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
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申请时限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②其他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我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申请方式
申请入口:"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搜索"金梧桐"即可出现兑现入口
以单位法人账号进行线上申报。用人单位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杭州市“亲清在线”平台,选择“惠企政策”—“萧山区金梧桐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次生活补贴”项目并点击“兑现”进行线上申报。
经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直接审核通过。如果没有通过而申请人认为是符合要求的,则可以在平台萧山区惠企政策-兑现记录中查看兑现详情并提出异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由政府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人工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进行在线补贴。如果审核不通过,则直接驳回。)
常见问答
1.我是2018年7月份领取的首笔补贴,到2021年6月份已经连续缴纳社保满36个月,那么在2021年7月份能否申报二次补贴?
可以申请。申请人可先从浙里办APP查询“社保证明打印”,确认个人36个月的参保记录是否完整,记录完整方可申请。
2.六个月的申报有效期是如何计算的?
自个人领取第一次生活补贴成功的当月起算,连续缴纳满36个月社保后的下一个月开始即进入申报有效期。
以“问答1”为例,该申请人的申报有效期从2021年7月1日起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我申请这项补贴时需仍在萧山工作吗?
申请人申请该项补贴时需仍在萧山工作,申请人应在毕业生第一次生活补贴领取成功后继续缴满36个月社保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更多详细常见问题解答请看>>萧山金梧桐生活补贴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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