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建筑业企业开复工实行申报审批制,符合上述六个“到位”要求的企业,向属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镇街审批同意并报区工作专班备案后企业可开复工。
建筑业企业方面:
★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建设工地的参建企业及相关企业,经审批同意后即可开复工。
★其他建筑业企业经审批通过后,可于2月23日之后开复工。
建设工地方面:
★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建设工地,经审批同意后即可开复工。
★我区建设工地开复工按照分批有序有条件的原则进行,力争2月底前基本实现全面复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开复工。其中:
①自2月23日起,具备条件的重点建设工地(包括重点民生项目、重点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重点亚运项目及其他省市重点工程等),以及以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的员工为主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安全生产要素的建设工地,经审批通过后,可优先开复工。
②自2月26日起,具备条件的安置房建设等民生项目及其他市政工程,经审批通过后,可开复工。
③自2月29日起,具备条件的其他建设工地(包括房地产项目、厂房项目等),经审批通过后,可开复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复工】可获取各区企业复工备案登记入口、查看复工批次时间表、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