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2022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申报工作已开始,1月24日21:00截止。申报过程中,大家遇到了不少问题,小编给大家搜集了波解答~
员工2021年12月的社保在原单位参保,1月离职去了新单位怎么办?
申请人12月在原单位有参保记录,在1月换单位的,可以由原单位作出信用承诺后直接申报;也可由新单位通过异议处理流程申报,申报须提供1月在新单位参保的办理记录。
申报成功后,可以进行领取
(1)抵扣券
申报审核通过后,1月28日00:00至2月6日24:00,通过手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
(2)现金券
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除夕至年初六),通过手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每人每日可领一次。
2.使用期限
2022年1月28日00:00至3月31日24:00。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3.使用范围
杭州行政区划内,支持“云闪付”的实体经营商户(线下支付仅支持商户扫用户付款码方式)。
4.使用方法
通过手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使用“收付款”支付时,自动核销。
关于退款
若个人在春节期间离杭,可通过“云闪付”APP,主动退还已补贴金额。发起退还申请后,未使用的消费券直接作废。主动退款后离杭,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事后核查
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如未按期退回补贴金额,将记入失信记录。
电子消费券适用范围:杭州行政区划内,支持“云闪付”的28.6万家线下实体经营商户(线下支付仅支持商户扫用户付款码方式)和联华鲸选、网上农博等部分本地线上服务商户。
温馨提示: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大红包】获取春节消费券抽奖情况查询、奖品发放、消费券使用规则、使用商家、咨询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