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详情请看全文。
丨公开选房
选房前,申请人申请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如实提交书面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上报住房保障部门重新审核资格。
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申请人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专项公租房配租,保障资格终止。摇号结果及《选房通告》将在钱塘区官方网站发布,申请人也可向本单位查询。(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按照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保障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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