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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每年2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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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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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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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提取额度:
杭州市区每人1500元/月
桐庐县每人1050元/月
淳安县每人750元/月
建德市每人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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