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现就2024年第3期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1人户、2人户、3人及以上户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租赁入住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本次办理入住的是参与2024年第3期实物配租预登记1人户、2人户、3人及以上户并已选定房源的1476户保障家庭,将于8月12日-16日、8月19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分期分批在城北、城南、转塘、蒋村等8个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办理。
入住安排
小区名称 | 办理时间 | 办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阳光嘉苑、阳光和苑、阳光华苑、阳光乐苑、墩莳家园、天澜里 | 8月12日 | 城北管理服务中心 | 87026168 |
白马湖和院、滨耀学府、春江郦城、官河锦庭、湖漫雅筑、锦绣玲珑府、品悦府、璞悦湾、浦乐新苑、钱塘玫瑰湾、云端公寓 | 8月22日-23日 | 城南管理服务中心 | 82110793 |
晴好轩、象山人家、之江诚品公寓 | 8月12日 | 转塘管理服务中心 | 87797951 |
翠苑一区、河畔水境人家、蒋村西溪人家、金茂悦府、萍实公寓、萍水人家、秋麓茗庭、西溪河滨之城、学院华庭 | 8月20日、8月22日-23日 | 蒋村管理服务中心 | 87795109 |
春熙上和湾、康晓人家、上和公元里 | 8月13日 | 康桥管理服务中心 | 87017628 |
北城枫景园、北城铭苑、春和云境轩、德胜上郡华庭、丁桥联合新苑、郡枫绿园、润如园、山畔晟庭、田园、祥宁人家、阳光逸城、永华春语蓝庭、悦安嘉府 | 8月12-15日 | 田园管理服务中心 | 88960726 |
百郦玲珑府、池塘庙路6号、春来枫华公寓、春来晓园、春来雅庭、春棠澜府、翠翎公寓、归锦府、湖上春风里、花语天境府、锦上文澜公寓、景冉佳园、景运人家、九和人家、蓝桥景苑、普德人家、三里新城竹苑、森临澜府、天聚府、望钱塘云庄、香栖天第府、 御道江河汇流公寓 | 8月12日-16日、 8月19日-21日 | 牛田管理服务中心 | 87796779 |
春月杭宁府、大运桥西府、水碧苑、繁华里、和宁文华府、景致公寓、红郡公寓、厘望轩、三塘公寓、天承美筑、香槟之约、 祥宸府、誉府 | 8月16日、8月19日、 8月21日 | 三墩管理服务中心 | 88310382 |
办理入住须知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应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的各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有用人单位的,于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前三个工作日,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点击“公租房租赁服务(合同打印 退房处理)”按要求自助打印合同(打印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2.根据《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困难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租户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需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预缴1个季度租金。
3.公共租赁住房按户型类别收取房屋押金,非成套或一室一厅成套住房1000元/套、其他成套住房2000元/套。保障家庭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时,授权经租管理机构对其申请家庭成员进行钱江分查询,申请家庭成员中个人钱江分分值在700分(含)以上的,可以享受押金减半优惠。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套公证,公证费200元/套,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承担一半,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全额减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给予减半收取即50元/套。
5.为方便租户缴交房屋租金,建议通过银行代扣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银行的储蓄卡(不包括信用卡),请在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一并提供。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先行申请信息变更后,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
7.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自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货币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保障转为实物配租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保障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行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8.已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如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