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A、B类驾驶证:
A、B类驾驶证一年一审,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需要参加年审,但如果有记分(哪怕只有一分),就必须参加年审,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C类驾驶证:
不管有没有记分都不用年审,到期换证即可。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了记满12分的情况,则需要参加年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温馨提示
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粘贴1寸近照)
3.县级或部队团以上医疗机构对驾驶人本人按表上内容进行身体检查(加盖体检印章)]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收存接受教育的凭证(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所需)
温馨提示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办理流程
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及校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若有记分记录,应当先到所属地大队进行登记,再凭身份证明原件和驾驶证原件参加审验前教育;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持身份证明原件、驾驶证原件到所属地大队安监中队参加审验教育。
1.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证和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到车辆管理所驾驶证审验大厅排队等候。
2.民警受理后登录驾驶证管理系统核对驾驶人信息。
①驾驶证信息存在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满1 2分以上的须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并进行科目-理论考试(记满24分以上的参加科目-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予以办理;
②驾驶证信息存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须先行处理后再予办理。
3.驾驶证管理系统中驾驶人信息正常的录入审验记录并打印回执交驾驶人本人。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x.122.gov.cn/
办理时间及费用
年审费用:工本费10 元
年审时限:符合条件的车管所应1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所在市区县车管所办理
杭州车管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699号
电话:0571-8894568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17:00 理论考试 8:30-11:30 冬13:30-16:00夏14:00-16:00 20号专窗 8:30-11:30 冬13:30-17:00夏14:00-17:00
富阳车管所
地址:富阳区银湖街道高桥西路128号
电话:0571-63433666
服务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