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人员
办理材料
(一)年满16周岁:申请人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详细流程: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照相→录指纹→付款→等待身份证发放。
办理进度查询:
在“浙江公安”微信公众号的左下角菜单栏里面有个【身份证进度查询】,输入身份证办理“回执单上的受理号”即可进行查询。如果回执单丢失了,可拨打受理地派出所窗口电话通过身份证号码查找受理号。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结时限:在受理后7-10个工作日左右通过邮政速递送达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身份证是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