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原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
8)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提交机动车合格证原件;
9)属于进口机动车的提交进口凭证原件;
10)属于警车的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
11)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应提供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杭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员办证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33号
电话:0571-87281567
临安市交警大队机动车管所
地址:浙江临安市钱王街403号
电话:0571-63920525
杭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699号
电话:0571-88942045
杭州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通货路
电话:0571-83712090
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8号港航大厦
电话:0571-85463399
办理费用及时限
费用:15元
时限:2个工作日
(萧山车管所即时办结即时核发)